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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银协发〔2010〕7号
发表时间:2010-2-9   浏览次数:284

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银监局

工作会议精神的报告

 

内蒙古银监局:

2010年1月21日,协会秘书处组织全体人员传达、学习了内蒙古银监局薛纪宁局长在2010年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参会的同志结合协会工作的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好银监局的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广泛深入地讨论。大家一致认为2010年协会要在内蒙古银监局的指导和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认真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四项职能,紧紧围绕银行业金融机构体制改革和经营发展的需求,在推进行业自律管理,维护银行合法权益,开展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组织银行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加强行业内信息宣传、交流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努力推动银行业安全稳健运行和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此,今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履行自律维权职责,提高自律意识,加强行业间合作

(一)继续推动银团贷款业务发展。一是建立与银监局、金融办、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等政府部门的联系沟通机制,了解和掌握10亿元以上贷款项目的资金需求情况,及时推荐给会员单位并协调做好银团贷款工作。二是推动银团贷款成员行使用中国银行业协会推出的规范、标准化银团贷款文本和操作流程,使各成员行银团贷款手续统一、完备、规范。三是建立银团贷款信息统计和披露制度,按季度收集银团贷款项目储备组团信息,及时传达给合作小组成员单位并收集合作意向,积极协调具有合作意向的单位进行讨论、组织项目立项和具体的实施方案。四是按季度召开银团贷款协调会议,通报上一季度银团贷款项目进展信息,对前一阶段银团贷款工作进行总结和经验交流,研究讨论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促进下一阶段银团贷款工作的开展。

(二)大力推动中间业务工作。一是深入各会员单位进行调研,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定期收集、整理中间业务收费信息,统一中间业务收费标准,避免恶性竞争,维护行业整体利益。二是加强对各家银行收费标准执行情况的调研、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银行给予警示、通报。

(三)深入推进维权工作,坚决维护银行业合法权益,提高为会员单位服务的水平。一是做好维权工作,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根据《内蒙古银行业协会“逃废银行债务机构”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企业逃废银行债务黑名单制度,组织各会员单位按季度上报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信息,定期与人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沟通协调,对确实恶意逃避、悬空、毁弃银行债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协会内部进行通报,必要时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汇报,以便得到支持和帮助。二是做好“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积极配合银监局做好小企业金融服务日常协调工作,主动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内蒙企业联合会沟通,了解双方供求,做好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二、推动银行卡专业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开展

一是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相关问题,使内蒙古银行卡业务合理有序、公平竞争,共同抵制行业内不正当行为,杜绝低费率、一柜多机等不公平竞争现象的发生。二是加强信息共享,防范案件发生。要及时向会员单位传达贯彻人民银行、银监会最新相关政策法规,分析我区银行卡风险形势,通报国内外、辖内案件的发生情况,制定银行卡风险防范措施,充分发挥中国银联风险信息共享系统和商户风险监控系统的技术防范功能,加强发卡、收单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用卡意识。联合各发卡银行加大宣传力度,统一银行卡受理标识、统一服务用语,开展“银行卡知识进社区”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用卡意识。此外,积极配合自治区公务卡改革的深化,通过授予“公务卡特约商户”等形式,提高商户受卡积极性。四是联合办班,提高业务水平及风险意识。与内蒙古银联公司合作举办银行卡风险管理培训班,组织各会员单位银行卡部门负责人、业务人员参加培训,提高各单位银行卡业务人员、风险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及风险意识。五是组织专题调研和考察交流。组织会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对区外银行卡市场进行专题调研和考察交流,借鉴发达地区在行业自律、市场建设、业务拓展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通过听取各地工作情况介绍及实地观摩,开阔眼界,缩小差距,促进银行卡业务及服务的规范、健康发展。

三、继续做好文明规范服务系列工作,提升我区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水平

一是组织召开会员单位文明规范服务工作座谈会,就文明规范服务工作进行总结、交流,有力推动内蒙古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活动的开展。二是结合中银协的评比活动及世博金融服务系列活动方案部署,研究制定《内蒙古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内蒙古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验收评比工作,并完成2010年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检查、评比和推荐工作。三是督促落实《中国银行业柜面业务服务规范》、《中国银行业零售业务服务规范》、《中国银行业营业网点大堂经理服务规范》及《中国银行业客户服务中心服务规范》(以下简称四大规范)。编纂《内蒙古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指导手册》(暂定),下发各会员单位作为今后开展文明规范服务工作的规范性指导文本。为督导和促进中银协“四大规范”的贯彻落实,拟以其为标准,组织会员单位开展明星大堂经理评比和巡回演讲交流活动。四是继续组织会员单位进行文明规范服务考察学习活动,不断提升我区银行业金融服务质量,缩小与全国其他省(区)的差距;并规范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档案资料管理工作,使之完整、规范,便于调阅。五是召开再投诉联络人会议,进一步完善再投诉机制。建立各单位客户再投诉处理的联络机制,明确再投诉工作的重要性,使得客户再投诉处理工作高效快捷。

四、积极探索教育培训工作,为会员单位组织高质量的培训项目

一是积极配合内蒙古银监局“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推动和落实工作,举办相关培训。二是筹办小企业贷款研修班,推广包商银行品牌。为会员单位小企业贷款操作更新经营理念,拓展工作思路,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可根据实际情况多办几期),以推动我区小企业贷款的稳健发展。三是做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持续教育试点及年检工作。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持续教育及年检工作是中国银行业协会赋予我们的光荣任务,应下大力做实做好,为中国银行业协会在全国推广此项工作摸索经验。协会拟选择3-5家会员单位作为开展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和持续教育后与本单位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考核等内容挂钩的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区银行业推广。四是协助会员单位搞好具有共性的培训项目。特别是向有需求的会员单位提供具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五是探索拟任高管和在职高管人员的教育培训。应会员单位需求,将拟任高管人员的培训工作纳入协会的整体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多层次的银行业高管(含支行长及以上领导)的后续培训工作,全面提升高管人员的整体素质。六是加大对各行专业管理及宣传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目前培训的范围仅限于自治区分行级的相关人员。根据会员单位的要求,计划每年组织一次此方面的培训,并将范围进一步拓宽到全区各金融机构。七是继续组织赴国内外学习、调研和考察。有针对性地到教育培训工作做得好的兄弟省市协会或国外进行实地学习调研和考察,提高协会的教育培训工作思路和实际操作能力,更好地满足会员的需求,进一步做好服务工作。

五、继续做好协会日常工作,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一)继续做好网站和刊物方面的工作。一是围绕大局,勇于探索,服务会员,深入调查研究,把握舆论导向,抓好宣传工作重点和热点,掌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规律,及时总结办好网站和刊物的经验。二是通联工作要突出以会员为主题,为会员单位搭建好信息交流平台,为促进会员单位的改革发展提供思想、舆论环境。

(二)健全、修改和完善现有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根据协会成立四年来的实际情况,对已有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适当修改,同时收集、修改和整理各项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使其更加统一规范。

(三)调整工作人员工资和补贴,对协会职能部门人员进行补充。一是秘书处工作内容增加,工作量增大,存在人员不足的问题,为保证协会工作的顺利开展,秘书处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人员补充。二是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及时与招聘人员签订用人合同,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三是参照兄弟协会的工资标准,目前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的工资和补贴标准还处于中下水平,加之物价水平的提升、社保缴费基数的逐年增加以及我区社会平均收入标准的提升,秘书处拟将在参照同业工资水平的基础上对工作人员的工资和补贴进行适当调整。

(四)做好协会内部服务和对外协调、沟通工作。深入会员单位了解需求,认真协调、解决会员单位提出的难点、热点问题,做好日常办文办会工作。要研究为会员单位解决问题的办法,切实为会员单位做好事、做实事,为会员单位排忧解难。对于协会解决不了的问题,要积极想办法主动请示上级有关部门,及时将意见反馈给会员单位,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五)完善财务管理,接受财务监督。近期完成《内蒙古银行业协会2009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0年财务预算的建议》。筹备召开协会二届二次监事会,汇报协会2009年的工作情况,组织监事单位完成对协会秘书处2009年1至12月份的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形成审计结果将在二届四次理事会上进行报告。根据协会《章程》要求,配合内蒙古民政部门完成协会换届前的财务审计。

(六)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的学习,改进全员的思想和工作作风,提高为会员单位服务的技能。一是定期组织秘书处工作人员学习各级政府、中银协及内蒙古银监局的相关文件,及时了解掌握国家和上级机关的宏观经济金融政策,提高工作人员的理论和政策水平。二是积极参加银监局机关党委组织的各项活动,定期组织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章和党的知识方面学习,有计划地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合格党员,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三是提高协会工作人员的公文写作能力,定期聘请有关专家就公文写作知识进行讲授,全面提高秘书处全员的公文写作水平。

六、召开二届四次理事会,做好换届工作

依据中国银监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指引》和协会《章程》,今年2月28日,内蒙古银行业协会第二届两年的任期届满,秘书处将做好以下换届准备工作:

(一)成立换届领导小组(详见换届实施方案)。

(二)换届涉及的具体工作。一是请示内蒙古银监局,沟通会员单位,做好协会、秘书处和各专业委员会领导的换届选举工作。二是草拟换届实施方案,向银监局汇报,听取局领导修改意见,完善换届方案,顺利实施换届工作。三是起草换届会议文件,力争在3月底召开二届四次理事会、第三届会员大会、三届一次理事会和三届一次监事会等换届工作会议。

(三)建议在部分盟市成立地方性银行业协会。2008年底,协会秘书处曾请示银监局领导批准,与政法处和包头、鄂尔多斯、通辽三市银监分局领导分别到辽宁和黑龙江省银行业协会进行考察,大家一致认为目前在部分盟市组建银行业协会很有必要。盟市协会作为银监分局监管工作的有益补充,配合内蒙古银行业协会做好相关工作,维护辖内银行业的合法权益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建议2010年拟在经济、金融发展较快的包头、鄂尔多斯、通辽组建市级地方银行业协会。

 

 

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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