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蒙古银行业协会的宗旨、职能和定位
一个宗旨:促进会员单位实现共同利益。
两个维护:维护银行业合法权益,维护银行业市场秩序。
两个理念:提高银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提高为会员单位服务的水平。
四项职能:自律、维权、协调、服务。
六个定位:政策的建议者,信息的传播者,市场的协调者,纠纷的仲裁者,会员的服务者,专项工作的组织者。
二、内蒙古银行业协会的会员
截止2008年末,协会共有银行业法人金融机构和各大银行的一级分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共计23家,即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商业银行的一级分行,地方性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资产管理公司派驻机构及信托公司和银联卡公司在内的各非银行金融机构。
三、组织交流恳谈会的目的
一是为促进会员单位间加强合作、互通信息、加深友谊、共谋发展,搭建交流平台;
二是为银行业与政府、监管部门相互沟通,共商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搭建沟通平台;
三是为共同关心的问题,搭建磋商平台;
最终目的是共同携手为促进内蒙古银行业实现共赢,为内蒙古经济社会有快又好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四、交流恳谈会准备达到的预期效果
一是及时了解自治区国民经济建设和发展趋势,政府对金融机构支持自治区经济建设的重点项目及方向,了解政府各部门对金融机构政策优惠;
二是及时了解金融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的最新监管政策以及具体要求;
三是交流银行业有关经营信息,协商、提出或解决共同关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