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呼和浩特办事处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呼和浩特办事处作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的派出机构,成立于2000年2月18日,行政级别为正厅级,由总公司垂直领导,办事处设党委。 主要任务是收购、管理和处置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剥离的不良资产,业务范围是收购并经营农业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债务追偿、资产置换、转让与销售;债务重组及企业重组;债权转股权及阶段性持股,资产证券化;资产管理范围内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直接投资;发行债券、商业借款,向金融机构借款和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投资、财务及法律咨询与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企业审计与破产清算;租赁业务;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内设综合管理部、资产经营1部、资产经营2部、资产经营3部、资金财务部、风险评估部、监察审计部、市场拓展部、法律事务部等9个职能部门,始终坚持依法经营思路,建立健全了资产处置委员会、财务审查委员会、评估审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考评委员会等,根据业务需要,先后出台了涵盖全部业务领域和支持保障系统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了密切联系、债权分明、相互制衡、运作有序的内部管理体系。 办事处共有73名员工,大专以上学历占87.7%;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占19%;中级专业技术职称36%;少数民族干部占33%;党员占67%;妇女干部占21.5% 。 办事处成立7年来,始终坚持贯彻执行一级法人授权经营的管理体制,坚持依法、稳健、开拓、效益的经营思想,以抓班子、带队伍、夯基础、强管理、求发展、闯新路、育人才为主题,坚持以加快资产处置和提高回收率为中心,以回收现金为重点,以全面完成任务为目标,以依法合规经营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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